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关于继续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山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7年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有效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滨州市林业局决定自2017年4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8个月的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制定并印发了《2017年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在滨州市范围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侵权、假冒植物新品种违法行为,规范植物新品种交易市场,保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激励创新,促进植物新品种培育,推动滨州市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此次专项行动的打击范围包括打击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或者销售林业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假冒林业授权品种的行为,以及销售林业授权品种时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的行为。尤其是对各种林木、花卉博览会、交易会等进行检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净化交易市场。
滨州市林业局对外公布了专项行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其他举报方式,并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汇总侵权假冒行为线索。同时,结合实际开展调查摸底,重点检查授权品种的繁殖、生产、销售环节,包括苗圃、繁殖场、种苗(花卉)交易市场、经营门店等场所,查清侵权假冒等违法情况。
我局印发2017年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7-04-20 17:15:05 投稿来源: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