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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县商店派出所开展春季禁止烧荒消防宣传 ---烧荒可判刑 动火需谨慎

发布日期:2017-03-17 09:08:13    投稿来源:    浏览次数:

        为预防发生火灾,维护公共安全,3月15日上午,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公安局商店派出所组织警力深入辖区悬挂横幅、张贴发放宣传资料,认真开展春季禁止烧荒消防宣传活动。
        根据消防大队部署安排,商店派出所出资印制了300份《阳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露天焚烧活动的通告》和制作了3条“烧荒可入刑 动火需谨慎”宣传横幅。结合辖区实际,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主干道和冯店林场附近悬挂横幅,并深入人员密集场所、村庄张贴发放宣传通告。提醒群众在春种、灌溉等农忙之际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垃圾等违法犯罪行为,并积极宣传烧荒的危害及引发严重后果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和法律责任。同时,引导群众及时发现、制止、举报违规烧荒现象,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警民共同维护辖区安全稳定。
        此次宣传活动,派出所共出动警车1台次,警力3人次,悬挂横幅3条,张贴发放通告80余份,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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