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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由哪些机关审核发放?

发布日期:2014-08-15 16:31:23  ;  来源:    浏览次数:
    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分别情况提交下列文件:
   (1)林业局、国有林场应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更新验收证明;
   (2)其他单位应提交有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的文件,部队还应提交师级以上领导机关同意采伐的文件;
   (3)个人应提交包括采伐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
    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主体不同,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机关也有所不同:
   (1)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具体地讲,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① 县属国有林场和机关、团体、学校,由所在地的县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所属的林业局、国有林场,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部队,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核发;
     ③ 林业部门直属的林业局,由国家林业局或其授权的单位核发。
   (2)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4)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林木采伐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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