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关于启用统一的全国木材运输证和木材运输管理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资用函(2010)38号)规定,2010年12月31日前,全国统一的木材运输证与原出省木材运输证和省内木材运输证可以并行使用,2011年1月1日起使用全国统一的木材运输证,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了全国各地木材运输管理系统互不兼容、数据互不共享、统计分析不能及时同步等问题。
滨州市林业局认真部署林政执法和木材运输签证人员的培训工作,拟于近期对全市林政执法和木材运输签证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本次培训涉及到明年启用的全国木材运输证和木材运输管理系统,是木材运输管理方面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