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36365.com娱乐场 | 快速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林业管理 > 林政管理 > 正文

邹平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批准实施

发布日期:2014-08-18 09:16:14    投稿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邹平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通过邹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从此邹平县林地保护和利用有了法律依据,也为广大林农吃了一颗定心丸。

据介绍,根据规划,到2020年,邹平县林地保有量稳定在20538.86公顷以上,全县林地生产率达到62立方米/公顷以上,全县森林蓄积量达到898504立方米。

全县林地根据林业发展目标和自然经济特点,依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分区突破的原则,以城镇村庄绿化、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为“点”,以路域绿化和水系绿化为“线”,以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林、速生丰产林为“片”,以农田林网为“面”,以山区绿化、绿色通道、标准化农田林网、商品林基地、人居环境、林业产业、森林旅游等七大重点工程为框架,构建“点、线、片、面”相结合的林业生态经济体系。生态建设以南部山丘地区和北部风沙区为重点,产业建设以南部生态旅游区和北部平原为重点,中部平原以发展农田林网为重点,最终在全县形成“南生态,北产业,中林网,城园林”的建设格局,实现森林资源在空间布局上的均衡、合理配置。

规划明确指出,全县林地必须用于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收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核审批手续;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禁止毁林开垦、毁林挖塘等将林地转化为其他农用土地,在农业综合开发、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理过程中,不得挤占林地;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地,严禁擅自改变国家级公益林地性质、随意调整国家级公益林地的面积和范围或降低保护等级,禁止在国家级公益林地取土,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占用征用国家级公益林地。除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不得占用征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
 
copyright@ 2014 www.0710shangm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滨州市林业局 承办:滨州市林业局办公室 电子信箱:binzhoulinye@126.com 稿件邮箱:bzlylwb@163.com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新立河东路建大大厦1205室 电话:0543-3382738 邮编:256600 鲁ICP备14024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