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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县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紧急部署

发布日期:2014-08-18 09:48:18    投稿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邹平县政府下发《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紧急部署。

《通知》指出,邹平是全省森林防火重点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极端严峻性和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超常规的举措,坚决杜绝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通知》要求,一是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森林内或距森林边缘500 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祭祀及生产生活用火、旅游用火。设立检查站,安排专人重点巡查进山路口、森林边缘与居民区的结合部、林内墓地、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防止带火种进山。二是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严格落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镇(街道)、景区,镇(街道)包村,村包山头、路域、地块,做到责任分明,任务明确,确保万无一失。三是加强值班监测预警。观测瞭望人员要24 小时值班值守,视频监控要全天运转,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24小时专人值班,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四是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要24 小时值班备勤,集中食宿,随时准备执行扑火任务。及时检修和补充防火机具、器材,做到用时能拿得出、用得上。五是严格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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